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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黔东南环镇责改〔2023〕5号(镇远县勇泽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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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勇泽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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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大地乡双坝村石梯坎组

法人代表(负责人):雷远国

据我局环境执法人员查实,发现你(单位)在处理镇远新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镇远县大地乡双坝村沙子坎处养殖项目的畜禽粪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将大量畜禽粪污堆置于原镇远县大地乡老太岭砂石场内,现场未采取固废“三防”措施;2、在畜禽粪污还土还田消纳过程中,双坝村石梯坎组克马塘树林中和双坝村郭家湾组大冲坳处的玉米地内超出必要限度,存在超量消纳情况。以上事实有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202382日制作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调查询问笔录》、《(三三制)走访群众记录表》、《365bet_365体育备用网址-唯一授权网站:<镇远新牧>猪场粪污处理及沼液还田协议》以及现场检查图片、影像资料等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 “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的相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1、限期十五日内对超量排放的畜禽粪污进行清理,粪污储存场所需满足固废“三防”措施要求。2、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合理配套农田面积,并按照《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T 25246)、《沼肥施用技术规范》(NY/T 2065)执行。3、将你(单位运营以来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置台账情况进行详细、真实记录,并将上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7日内书面报告至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

若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符合条件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六十三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你(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符合移送公安行政拘留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本决定书的整改落实情况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施后督察。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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